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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年全港銀行及金融業 「 上海商業銀行盃 」 籃球大賽

定 名 : 香港銀行華員會主辦 2024 年全港銀行及金融業 「 上海商業銀行盃 」 籃球大賽。

宗 旨 : 聯絡同業友誼及提倡籃球活動。

比 賽 日 期 : 7 月下旬至 9 月份 ( 個別星期六或星期日 ) 舉行

比 賽 地 點 : 香港區或九龍區或新界區 ~ 室內籃球場

比 賽 項 目 : 男子組

參 加 隊 伍 : (1) 因場地賽期所限,名額 12 隊。每間機構限派 1 隊。若報名隊伍踴躍,將以抽籤決定參賽隊伍。但若該組報名隊伍少於 6 隊,則會取消。而本會有最終決定權。
(2) 每隊 5 至 15 人,包括正選及後備球員。
(3) 每隊須準備不同顏色之球衣兩套。比賽時全隊須穿同一顏色球衣褲參賽。
(4) 每一球員在其球衣前後應有出場表上所填寫的號碼,號碼規定由 00 號至 99 號,不得採用其他號碼,同隊球員亦不得用相同號碼。

參 賽 資 格 : 所有本港現職之該銀行從業員、已註冊持牌財務公司職員及金融機構職員願遵守本章程者,均可報名參加。但聯合其他機構組隊則不予接受。同時,如非本業從業員不可報名參賽,若經發覺即取消其資格,成績悉數取消。

賽 制 : (1) 除章程列明外,其他賽規均依照「 國際籃球規則 」及香港籃球總會現行的規則執行。
(2) 初賽採用小組單循環制,每小組最高積分之兩隊隊伍可進入複賽;而複賽及決賽則採用單淘汰制。
(3) 如對賽雙方在法定時間賽和,則加時 2 分鐘;如再賽和,則每隊須各派 5 名球員互射罰球決定勝負。
(4) 每場比賽分四節共 40 分鐘,即每節 10 分鐘,每節之間休息時間 2 分鐘。

改 期 : 球賽必須依照賽程表舉行,如遇特別事故,本賽會有權將賽事提前或押後舉行。如於開賽前兩小時天文台發出 8 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作出「極端情況」公佈則當日比賽全部取消。賽期另行通告。

注 意 事 項 : (1) 各球隊須注意賽程之編排,核對比賽場地、日期及時間,準時於每場比賽開始前 15 分鐘向賽會報到。各球員必須親自攜同職員證副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和已填妥的出場表,交付賽會工作人員核對,如球員身分與報名表上資料不符,一律不得作賽。
(2) 各隊於報名後,規定除危疾或嚴重受傷 ( 提供醫生證明 ) 而不能繼續參與餘下賽事者,經本會審核後方可更換球員。否則,不得隨意更改,若隊員離職,必須於比賽前一星期以書面通知本會,方能補選其他球員。
(3) 凡球隊逾比賽時間 5 分鐘仍未能派隊出賽或不足法定人數 5 人出賽者,則作棄權論。賽會將判對賽隊伍得勝。
(4) 如在比賽中,其中一隊中途離場,將作棄權論,賽會將判對賽隊伍得勝。
(5) 任何球隊的職員及球員,如有嚴重犯規,或違反賽會規則,或有不君子行為,當場裁判有權取消該隊的比賽資格及一切成績。
(6) 所有賽事,雙方球隊須自行攜帶可作比賽用之籃球 2 個。 ( 由球證決定當場使用之籃球。)

裁 判 : 邀請香港專業籃球裁判擔任

獎 品 : 設冠、亞及雙季軍,各得獎盃乙座,每隊冠、亞及雙季軍隊員連後備各得獎牌乙枚以作留念。

報 名 費 及 頒 獎 典 禮 :每隊港幣$4,800.00。( 包括:報名費及每隊 12 位代表出席本會 10 月 19 日頒獎典禮晚宴,若其他有興趣人士亦可自行購票出席晚宴。)

報 名 辦 法 : 所有報名表格須由所屬機構之負責人或人事部簽署及蓋章確認,連同職員證副本 ( 可遮蓋前面職員證號碼只須留最後4個號碼) 及劃線支票抬頭人為 「 香 港 銀 行 華 員 會 」 , 郵寄香港皇后大道東 43-59 號東美中心 1601 室「香港銀行華員會」收。

*** 凡報名比賽者,將會自動成為本會會員,並請填寫本會會員入會表格<可直接點擊以下連結 https://www.cbchk.org.hk 下載會員入會表格>,本會將附送首年免費普通會員會藉。 ***

截 止 日 期 : 6 月 17 日 ( 星期一 )

抽 籤 分 組 : 由本會體育部代表抽籤。

投 訴 : 賽會不設上訴,所有賽果以裁判的最後判決為準。

賽 委 會 : 由本會體育部正副主任及指定之人員組成。

查 詢 電 話 : 2527 6055 何小姐或梁先生

傳 真 : 2527 3809

網址:https://www.cbchk.org.hk

Facebook 專頁:香港銀行華員會

電 郵 : [email protected] / [email protected]

注 意 事 項 : 有鑑於籃球比賽屬劇烈運動,建議參賽機構應為屬下比賽球員自行購買保險,為安全理由,球員不准佩戴手錶及金屬飾物參賽。另為安全計,凡佩戴眼鏡者須為膠鏡框及膠鏡片,並以橡筋縛好,以策安全。如球員佩戴金屬眼鏡參賽,對方及球證有權反對該球員出賽,假若對方及球證不反對下,該球員可繼續參賽,但有關任何安全責任,須該球員自行承擔,本會不負任何責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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