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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Swingman 第二季平日九龍聯賽」章程

日期:大約於2017年8月中旬舉行

時間:21:00 - 23:00 (星期一至五)

地點:康文署轄下室內體育館 (九龍東區)

費用: 每隊港元6,800元正 另加港元500元正為保證金(保證金會在各球隊順利完成賽事後如數發還)

 

  1. 賽制:

    1. 「Swingman 第二季平日九龍聯賽」,聯賽將會分為最多7隊一組,每組以單循環形式進行對賽,常規賽合共對戰最多6場比賽。
    2. 勝方得2分,負方得1分,棄權得0分。
    3. 有關棄權,若果參賽球隊於開賽法定時間過後5分鐘之內:
      1. 仍不足 5 人或未能出場作賽,
      2. 派出非登記球員出場 ,
      3. 其中一方自動要求退出賽事,
      4. 其中一方擾亂比賽秩序,令賽事無法進行。(其中一方包括球員、教練或觀眾)

該隊將作自動棄權論,並以20:0的分數作為比賽結果,棄權隊伍得0分。

註:大會有權於賽事結束後對該生事球隊作出判罰。

 

    1. 如有2隊或以上同分,則先以對賽往績決定常規賽排名,如還未能確定,則以對賽得失球差再定排名。
    2. 每場比賽將會分開 4 節進行,每節比賽時間為 10 分鐘。 第一節及第三節各有1分鐘休息時間,半場休息時間為2分鐘 。
    3. 除暫停外,其他時間不停錶,第四節最後2分鐘死球會停錶。
    4. 在常規賽,假如雙方在法定比賽時間打和,將採取「黃金罰球賽制」決勝負。
    5. 常規賽完成後,各隊球隊即進入「PLAYOFF 季後賽」(第一名為種子球隊,第二名對第七名.等等...),以爭奪「Swingman第二季平日九龍聯賽」冠軍獎座。
    6. 「PLAYOFF FINAL 季後總決賽」採用每節最後2分鐘死球會停錶制。
    7. 如「PLAYOFF FINAL 季後總決賽」法定時間賽和,加時 2 分鐘,最後 1 分鐘停錶; 若再賽和,將採取「黃金罰球制」決勝負。
    8. 「PLAYOFF FINAL 季後總決賽」加時中,每隊有一次暫停機會。

 

  1. 球員註冊 :

    1. 註冊要求
      1.  若參賽成員未滿十八歲,該隊之領隊或隊長須負上監護人之責任。
      2.  如被發現冒名頂替,或有參賽者/參賽隊伍違反賽規或有不良行為而影響賽事,大會有權取消其個人/有關隊伍的參賽資格,所得成績亦可能作廢。

 

    1. 註冊人數:
      1.  每隊球隊註冊球員為15人,如多於註冊球員15人需額外收取行政費每位$200港元,至上限為18人。
      2.  每場比賽中能派出所有登記球員出賽。
      3.  報名後可以增加球員,但不設刪除名額。比賽開始後之後補球員資料須以電郵通知本會。
      4.  球員必須最少要出席1 場常規賽比賽才有資格代表球隊出戰季後賽。
      5.  所有球員可以只能為一隊球隊出戰季後賽。

 

    1. 球員限制:
      1.  「Swingman第二季平日九龍聯賽」 不接受2017 年度註冊或代表甲一組球隊出席銀牌及聯賽二組別賽事之球員 (2016 年度甲一組降班球隊成員或除外) 。
      2.  「Swingman第二季平日九龍聯賽」超級組則不受此限制。

 

    1. Swingman第二季平日九龍聯賽的分組如下:
      1.  Swingman SuperCup (超級組)︰
        • 沒有限制。
        • 即接受所有 2017 年度註冊或代表甲一組球隊出席銀牌及聯賽二組別賽事之球員;及甲二和乙組球員
      2.  Swingman Division 1 & 2 (D1 & D2 組):
        • 每隊5分,甲二組球員記2分,乙組球員記1分。
        • 例子:每隊可以有兩位甲二組球員(4分)及一位乙組球員(1分),合共5分
      3. Swingman Division 3 & 4 (D3 & D4 組):
        • 不接受任何2017年度註冊或代表甲一組球隊出席銀牌及聯賽二組別賽事之球員;及甲二和乙組球員

 

注1: 所有球員必需有香港居留身份證。

注2: Swingman籃球聯賽球員在同一季度中不能在同一組別註冊多於一支球隊。不過容許球員在不同組別註冊。

注3: 分數制以註冊球員的總和計算。

注4: 註冊時必須跟賽會注明該球員的所屬的甲/乙組別及應得分數(如.陳大文。甲2。2分)。

注5: 如註冊時沒有申報,本會有權取消該球員的出賽資格。

 

球員組別

分數

甲二組球員

2 分

乙組球員

1 分

 

 

組別

註冊分數

注解

Swingman SuperCup
(超級組)

*接受甲一組球員註冊

不限

  • 沒有限制。
  • 即接受所有 2017 年度註冊或代表甲一組球隊出席銀牌及聯賽二組別賽事之球員;及甲二和乙組球員

Swingman D1 & D2

*不接受甲一組球員註冊

5分

  • 每隊5分,甲二組球員記2分,乙組球員記1分。
  • 例子:每隊可以有兩位甲二組球員(4分)及一位乙組球員(1分),合共5分

Swingman D3 & D4

*不接受甲一 /甲二/乙組球員註冊

0分

  • 不接受任何2017年度註冊或代表甲一組球隊出席銀牌及聯賽二組別賽事之球員;及甲二和乙組球員


 

  1. 賽事獎項﹕

    1. 個人獎項 - 整個組別設有:
      • "得分王"、
      • "三分王"、
      • "籃板王"、
      • "助攻王"、
      • "偷波王"、
      • "封波王"。
    2. 以各組別之常規賽 6 場賽事計算,總數最高球員獲獎,總場次出席率不可低於 4 場初賽。
    3. 如出現兩名或以上得獎球員,本會將會參考球員代表之球隊對賽成績,較高成績球隊之球員成為最後得獎者 。
    4. 團隊獎項: 季後賽冠亞季軍隊伍可各獲 冠、亞、季軍獎盃乙座及獎牌。 (獎牌數量按註冊球員頒發)
    5. 頒將禮暫定於在比賽完畢後進行。

 

  1. 注意事項:
    1. 比賽進行期間,所有球員不能配戴任何飾物如耳環、手鏈、頸鏈等。
    2. 所有球隊必須簽署球隊球員健康証明才能正式開始比賽。
    3. 球隊必須在開賽前15分鐘在經本會系統登記當天出賽的球員及號碼,各參賽者須親自攜同附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(正本)交予該場比賽幹事核對,未能出示上述證明文件的參賽者,不得出賽。如發現機構呈交的參賽者資料與參賽者身份證上的資料不符,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    4. 每隊參賽之球隊必須登記兩種顏色的球衣,作為主場(淺色)及客場(深色)的球衣。
    5. 本會將會安排球隊穿著何種顏色球衣進行比賽,詳情將會在本會賽程表上公佈。
    6. 如球隊只有一種顏色的球衣,請球隊留意賽程。如雙方球衣顏色相同,則以主場(淺色)及客場(深色)為原則。
    7. 球衣號碼必須根據籃球比賽規例為00至99號。
    8. 如遇兩隊參賽隊伍球衣顏色相同或相若,則違反顏色規定的參賽隊伍需更換其球衣,必須穿着大會供應的號碼背心。
    9. 如有需大會提供號碼背心,請於比賽前48小時通知大會作出安排。大會會徵收每件港元60元正作為清潔費用。
    10. 如在比賽當日,香港天文台於首場賽事/該場賽事所指定的報到時間前兩小時,已發出八號預警(天文台在發出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之前兩小時內發出預警信息)、仍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,該場賽事即告取消。大會稍後會通知各參賽者相應安排。
    11. 若因特殊情形,大會有權通知各參賽者改期作賽或另作編排,如在比賽中發生特殊情況,繼續舉行與否得由當場裁判或大會全權決定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    12. 參賽者攜來物品,請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,大會概不負責。

 

  1. 保證金﹕
    1. 基於以下原因,球隊保證金將被充公以作賠償:
      1.  打架球隊對賽事賠償。
      2.  比賽運行期間拒絶作賽。
      3.  未有通知賽會而無故缺席賽事。

 

  1. 技術犯規指引﹕
    1. 本聯賽嚴格執行球隊技術犯規。
    2. 球員技術犯規﹕
      1. 妨礙發界外球,以致延誤比賽時間。
      2. 對正在投籃球員作出非身體接觸犯規之騷擾。
      3. 以不洽當態度交談或接觸比賽對手/工作人員 - "包括場監、分台、拍攝及球證等職員"。(例子: 場內或場外球員發出粗言穢語)。
      4. 執行技術犯規前裁判並不需要作出任何口頭警告。領隊、教練或球隊代表有責任管理球員紀律,請各負責人注意。

 

  1. 改期﹕
    1. 請各隊伍將未能作賽的日子於每月1號前電郵致本會。
    2. 賽會推出賽程後,賽程將未能更改。

例子: 1月1號前,電郵2月未能作賽的日子。

 

  1. 抗議﹕
    1. 大會不設上訴,一切賽果及決定均以當場裁判的最後決定為準。
    2. 錄影帶、影片、圖片或任何視像、電子、數碼等設備並不能用作推翻比賽結果,僅只供:比賽結束後作教育(訓練)或檢討責任屬誰用途。
    3. 倘若在比賽中球員與職員或對隊球員發生爭執,由當值主裁判員依例判決,若球隊仍有不滿,可於 72 小時內電郵至 [email protected],會方會儘快處理回覆,若裁判失誤將會作內部處分。

 

  1. 大會聲明﹕
    1. 所有參賽之球員及球隊均清楚了解在籃球比賽中發生的意外,碰撞及受傷,本會/聯賽將不須要負上任何責任。
    2. 如球隊因參加本會所舉辦之任何比賽而招致或導致任何人(包括第三者)於金錢、意外受傷或其他物質損失,本會/聯賽將不須要負上任何責任。
    3. 大會/聯賽並沒有為任何球隊及球員購買任何意外、個人及第三者保險,故球員或在場教練員,助理教練員,替補員或隨隊人員在比賽期間意外受傷,大會/聯賽一概不需負責。
    4. 大會/聯賽擁有隨時作出修改本章程所有內容的權限,如修改後將不會作另行通知。
    5.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,賽會有權隨時作出修改。